【中银线3km+360m、16km+580m、63km+620m三处改线工程施工部分】招标公告
中
银
线
3
k
m
+
3
6
0
m
、
1
6
k
m
+
5
8
0
m
、
6
3
k
m
+
6
2
0
m
三
处
改
线
工
程
施
工
部
分
招
标
公
告
招
标
编
号
:
G
X
T
C
-
C
-
2
3
1
1
7
0
0
2
1
一
、
招
标
条
件
本
工
程
建
设
项
目
已
按
要
求
履
行
了
相
关
报
批
及
备
案
等
手
续
,
资
金
已
落
实
,
具
备
招
标
条
件
,
现
对
其
进
行
公
开
招
标
。
二
、
工
程
建
设
项
目
概
况
与
招
标
范
围
2
.
1
项
目
概
况
:
中
银
线
3
k
m
+
3
6
0
m
处
改
线
段
,
中
银
线
管
道
在
宁
夏
中
宁
县
以
大
开
挖
方
式
穿
越
张
峪
沟
下
游
泄
洪
沟
,
管
道
桩
号
为
3
#
+
2
0
0
m
,
由
于
连
降
暴
雨
,
该
泄
洪
沟
内
河
道
下
切
4
m
,
导
致
该
处
管
道
露
管
并
悬
空
,
悬
空
高
度
约
1
.
6
m
,
悬
空
长
度
约
2
5
m
,
部
分
防
腐
层
脱
落
。
经
过
紧
急
抢
修
,
管
道
底
部
采
取
了
钢
筋
混
凝
土
打
桩
固
定
,
管
身
重
新
防
腐
的
防
护
措
施
,
能
暂
时
确
保
管
道
安
全
,
但
考
虑
如
再
遇
到
较
大
洪
水
,
存
在
断
管
风
险
,
对
此
段
管
道
进
行
改
造
。
中
银
线
1
6
k
m
+
5
8
0
m
处
改
线
段
,
中
银
线
管
道
在
宁
夏
中
宁
县
以
大
开
挖
方
式
穿
越
贺
兰
山
泄
洪
沟
,
管
道
桩
号
为
1
6
#
+
8
0
0
m
,
2
0
1
8
年
7
月
,
由
于
连
降
暴
雨
,
该
泄
洪
沟
内
河
道
下
切
2
m
,
导
致
该
处
管
道
露
管
,
长
度
3
0
m
,
管
道
悬
空
且
部
分
防
腐
层
脱
落
,
同
时
下
游
河
道
内
3
0
m
长
管
道
淤
土
坝
全
部
冲
毁
,
水
工
保
护
失
效
。
经
过
紧
急
抢
修
,
对
管
道
底
部
采
取
了
钢
混
凝
土
打
桩
固
定
、
管
身
重
新
防
腐
的
防
护
措
施
,
能
暂
时
确
保
管
道
安
全
运
行
。
但
考
虑
如
再
遇
到
较
大
洪
水
,
存
在
断
管
风
险
,
对
此
段
管
道
进
行
改
造
。
中
银
线
6
3
k
m
+
6
2
0
m
处
现
场
踏
勘
后
确
定
暂
不
改
线
。
2
.
2
建
设
地
点
:
宁
夏
回
族
自
治
区
中
卫
市
中
宁
县
2
.
3
招
标
范
围
:
中
银
线
3
k
m
+
3
6
0
m
处
改
线
段
,
改
线
管
道
位
于
宁
夏
回
族
自
治
区
中
卫
市
中
宁
县
境
内
,
起
点
为
原
中
银
线
管
道
里
程
3
#
+
1
2
0
m
,
终
点
为
原
管
道
里
程
3
#
+
2
9
0
m
处
,
改
线
原
管
道
长
1
7
0
m
,
改
线
后
管
道
水
平
长
度
为
2
0
7
.
1
m
,
实
际
长
度
为
2
1
1
.
6
m
,
线
路
长
度
增
加
4
1
.
6
m
。
穿
越
泄
洪
沟
处
西
岸
新
建
钢
筋
混
凝
土
挡
墙
式
护
岸
,
东
侧
穿
越
高
差
较
大
处
新
建
钢
筋
混
凝
土
坡
式
护
岸
。
根
据
《
特
种
设
备
生
产
和
充
装
单
位
许
可
规
则
》
T
S
G
0
7
-
2
0
1
9
中
的
相
关
规
定
,
属
G
A
1
类
长
输
压
力
管
道
(
具
体
工
程
量
详
见
施
工
图
)
。
中
银
线
1
6
k
m
+
5
8
0
m
处
改
线
段
,
改
线
管
道
位
于
宁
夏
回
族
自
治
区
中
卫
市
中
宁
县
境
内
,
起
点
为
原
中
银
线
管
道
里
程
1
6
#
+
7
1
0
m
,
终
点
为
原
管
道
里
程
1
6
#
+
8
4
0
m
处
,
改
线
原
管
道
长
1
3
0
m
,
改
线
后
管
道
水
平
长
度
为
1
3
4
.
4
m
,
实
际
长
度
为
1
3
6
.
6
m
,
线
路
长
度
增
加
6
.
6
m
。
改
线
后
管
道
在
河
道
内
敷
设
段
与
原
管
道
并
行
间
距
约
为
2
0
.
5
m
。
根
据
《
特
种
设
备
生
产
和
充
装
单
位
许
可
规
则
》
T
S
G
0
7
-
2
0
1
9
中
的
相
关
规
定
,
属
G
A
1
类
长
输
压
力
管
道
(
具
体
工
程
量
详
见
施
工
图
)
。
本
项
目
为
1
个
标
段
,
只
招
1
家
单
位
。
2
.
4
工
期
:
6
0
日
历
天
。
三
、
投
标
人
资
格
要
求
3
.
1
联
合
体
投
标
:
本
次
招
标
不
接
受
联
合
体
投
标
。
3
.
2
资
质
要
求
:
(
1
)
投
标
人
须
具
备
压
力
管
道
安
装
许
可
证
;
长
输
管
道
G
A
2
及
以
上
资
质
;
石
油
化
工
工
程
施
工
总
承
包
叁
级
及
以
上
资
质
;
并
在
人
员
、
设
备
、
资
金
等
方
面
具
有
相
应
的
施
工
能
力
。
(
2
)
投
标
人
须
具
备
持
有
效
的
安
全
生
产
许
可
证
,
无
重
大
施
工
、
质
量
、
安
全
、
环
保
事
故
。
3
.
3
项
目
经
理
资
格
:
投
标
人
拟
派
项
目
经
理
须
具
备
机
电
工
程
专
业
二
级
及
以
上
注
册
建
造
师
执
业
资
格
,
具
备
有
效
的
安
全
生
产
考
核
合
格
证
书
(
建
安
B
类
)
,
且
未
担
任
其
他
在
施
建
设
工
程
项
目
的
项
目
经
理
。
3
.
4
业
绩
要
求
:
近
3
年
(
2
0
2
0
年
9
月
至
投
标
截
止
日
)
承
揽
过
与
本
次
招
标
内
容
类
似
的
石
油
石
化
管
道
行
业
管
道
线
路
施
工
工
程
(
提
供
合
同
和
结
算
单
等
完
工
证
明
资
料
复
印
件
)
,
业
绩
良
好
且
无
施
工
安
全
质
量
事
故
。
3
.
5
财
务
要
求
:
近
一
年
财
务
状
况
良
好
,
不
允
许
出
现
被
责
令
停
业
、
财
产
被
接
管
、
冻
结
、
破
产
或
其
他
关
、
并
、
转
状
态
,
不
存
在
资
不
抵
债
情
况
,
有
能
力
承
担
建
设
过
程
中
可
能
面
临
的
风
险
。
须
提
供
近
一
年
经
审
计
的
财
务
报
告
及
报
表
(
提
供
资
产
负
债
表
、
现
金
流
量
表
、
利
润
表
和
财
务
情
况
说
明
书
(
或
报
表
附
注
)
复
印
件
)
。
3
.
6
信
誉
要
求
:
(
1
)
查
询
国
家
企
业
信
用
信
息
公
示
系
统
(
h
t
t
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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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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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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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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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
)
中
(
a
)
列
入
经
营
异
常
名
录
信
息
(
b
)
列
入
严
重
违
法
失
信
企
业
名
单
(
黑
名
单
)
信
息
,
二
项
内
容
如
仍
出
现
异
常
或
不
良
记
录
,
将
导
致
投
标
被
否
决
(
投
标
截
止
时
间
前
已
移
出
经
营
异
常
名
录
、
严
重
违
法
失
信
企
业
名
单
<
黑
名
单
>
的
除
外
)
。
(
2
)
查
询
“
信
用
中
国
”
网
站
(
w
w
w
.
c
r
e
d
i
t
c
h
i
n
a
.
g
o
v
.
c
n
)
,
如
被
最
高
人
民
法
院
或
各
级
信
用